關于印發《williamhill威廉希尔官网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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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單位:
《williamhill威廉希尔官网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已經校長辦公會審定,現予印發,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原鄂經院發(2010)52号文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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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3日
williamhill威廉希尔官网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科研管理,促進科研活動健康可持續發展,提升我校科研整體水平,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科研項目管理的意見》(教技〔2012〕14号),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科研項目管理實行校、院(系)、項目負責人的分級管理體制。在學校統籌領導下,明确學校科研、财務、審計監察等職能部門和院(系)以及項目負責人的權責,将責任落到實處,形成“統一領導、協同合作、責任到人”的管理機制。
第三條 科研項目管理堅持申請立項與過程管理并重、服務支撐與管理監督并重原則。
第二章 項目類型
第四條 科研項目包括縱向科研項目和橫向科研項目。
(一)縱向科研項目是由專門的科研管理機構根據既定的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定期組織、開放申報、評審嚴格、管理規範、經費來源性質屬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資金的科研項目。縱向科研項目分四個層次:國家級科研項目、省部級科研項目、廳局級科研項目和校級科研項目。
國家級科研項目包括社會科學類國家級項目和自然科學類國家級項目。社會科學類國家級項目是指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下達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各類項目,以及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學和藝術學等項目;自然科學類國家級項目是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等下達的科研項目。
省部級科研項目是以國家部委辦局、省(直轄市、自治區)名義下達的科研項目以及其他公認的部省級科研項目。主要包括: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文化部、司法部及其他國家相關部委下達的科研項目,湖北省委及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湖北省科技廳下達的科研項目及湖北省教育廳下達的教學研究項目等。
廳局級科研項目是由專門的科研管理機構根據既定的科研項目管理辦法,以湖北省各廳局部委主管科研部門名義下達的科研項目,湖北省社科聯下達的科研項目,武漢市委及武漢市科技局下達的科研項目等。
校級科研項目是由我校根據既定的科研項目管理辦法,以學校名義下達的科研項目。
(二)橫向科研項目是企事業單位或市(縣)級地方政府部門委托的各類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專利許可實施等科研項目。
第五條 各類項目統一納入學校科研處管理。
第三章 申請與立項
第六條 縱向科研項目申請與立項
(一)縱向項目申請條件。縱向項目由科研處依照項目部門的申報要求組織申報工作。項目申請應符合以下條件:
1.項目學術思想新穎,立論依據充分,有重要學術或應用價值;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技術路線可行;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了解國内外研究現狀,可望在近期内取得一定的學術成果或社會經濟效益。
2.項目負責人應是學校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在職教師和科研人員。
3.項目組成員不得少于3人,一般不超過7人。有外單位人員參加的合作研究項目,學校參加人員不得少于60%。
(二)縱向項目申報與立項程序
1.科研處依據相關部門文件将科研項目的申請要求通知各部門;
2.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要求填寫項目申請書;
3.申請人所在部門審核後上報科研處初審;
4.科研處初審後,報校學術委員會(或組織專家)評議;
5.經分管校長或校長辦公會批準後上報有關部門;
6.獲批準立項的科研項目,由科研處依據相關部門批準立項的文件通知項目負責人;
7.項目負責人依據不同類型項目的結題要求,與科研處簽訂科研項目任務書。
第七條 橫向科研項目的申請與立項由學校承接人或承接單位與委托單位協商進行。獲準立項的委托書、合同或協議須交科研處備案,且合同或協議内容須經學校審核同意;凡未按規定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學校概不負責。違反此條規定而影響學校聲譽或給學校造成損失者,學校将追究其責任。
第四章 組織實施
第八條 科研項目一經正式批準,即列入學校的科研計劃,項目負責人應制定出具體的實施計劃和編制經費預算,按要求展開研究工作。
第九條 科研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各單位應對項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條件,并協助組織、監督、實施,及時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跨學科、多學科交叉的重大綜合性項目,由科研處組織協調,各承擔單位應密切合作。
第十條 各類在研項目的負責人應根據要求,及時向科研處提交《科研項目中期檢查表》,以便科研處掌握進度,及時了解并協助解決項目研究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第十一條 縱向項目合同(任務書)一經批複應認真履行,任務目标原則上不予調整。如項目在研過程中發生變化,項目負責人應填寫《科研項目事故變革審批表》,提出科研項目延期申請,經所在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科研處審核,報項目立項單位批準後方能變更。
第十二條 對于已經作出終止處理的科研項目,要收繳項目研究剩餘經費,并追回該項目學校資助經費,同時,取消項目負責人兩年申報各類項目資格。
第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終止研究項目并取消資助經費。
1.項目批準後,長時間未開展研究工作或長期不能結題;
2.項目實施情況表明,項目負責人不具備按計劃完成研究任務的條件或能力;
3.項目負責人因工作變動、健康等原因不能繼續進行研究工作;
4.未經批準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研究内容。
第五章 項目結題
第十四條 各類科研項目的結題按項目下達部門或委托部門的要求進行。
1.國家級、省部級、廳局級以及學校項目完成後,應及時向科研處提交結題材料。各類公開發表的成果必須有項目标注,否則不計入項目結題成果。
2.科研處按要求将符合條件的科研項目結題申請材料報送相關部門審核、結題備案。重大科研項目将由相關部門組織專家驗收。
3.項目研究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可申請延期一次,時間不超過原研究時間的一半,逾期一次仍不能結題的項目,作終止處理。
4.橫向科研項目完成時,須由項目負責人寫出項目總結報告,并與有關驗收證明或結題材料等一并交科研處備案。
第六章 管理職責
第十五條 學校職責
學校是科研項目管理的責任主體,應認真履行法人職責。将科研項目管理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切實做好統籌協調。監督項目嚴格執行國家管理規定,提供相應支撐服務,組織開展科研管理工作的指導、宣傳、培訓,加強對各級行政領導科研管理績效考核。
第十六條 院系職責
學院(系)是科研活動基層管理單位,對本單位科研行為、科研經費使用承擔監管責任。學院(系)要根據學科特點和項目實際需要,合理配置資源,為科研項目執行提供條件保障;對項目執行和經費使用情況予以指導和監督,督促項目進度。
第十七條 職能部門職責
科研、财務等職能部門要增強管理和服務意識,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科研人員的服務、指導、管理、監督,對科研人員申報的合作(外協)項目,要按項目管理規定嚴格審核把關。審計監察部門要加強對科研經費使用的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項目負責人職責
(一)項目負責人對科研項目實施負有直接責任。
(二)項目負責人要按照科研計劃和科研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項目合同(任務書)要求開展科學研究,對項目實施全過程管理。
(三)項目負責人有權組建項目組,負責召集項目組成員會議,制定具體的研究計劃,并組織實施,确保項目研究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四)項目負責人有權根據項目組成員在研究過程中發揮作用的大小、工作量多少等決定該項目成果參研人員的排序及報酬比例的分配。
(五)項目負責人應按時向所在單位和科研處彙報項目進展等情況,接受其監督、檢查和指導。
(六)項目負責人要按照科研計劃和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項目合同(任務書)要求使用經費,确保項目研究經費支出的真實性和規範性。
(七)項目負責人對科研成果的真實性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國家有關部門和學校的監督和檢查。在項目申報、實施和結題等環節,主動向管理部門說明與科研活動利益關聯和利益沖突情況,自覺接受監督。
(八)項目負責人不得違反規定将科研任務外包、轉包他人,利用科研項目為特定關系人謀取私利。不得洩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隐私,确保科研項目安全。
(九)項目負責人要加強對所帶領科研團隊、所承擔項目的成員特别是青年人才的教育和管理,做到身體力行、言傳身教。
(十)項目負責人在項目未完成前調離學校,且不能繼續開展研究的,可由該項目負責人所在部門另選新的項目負責人,并報學校和有關部門批準後繼續進行項目研究;如無合适項目負責人,該項目按撤銷處理。
(十一)為保證科研項目研究質量,項目負責人同時承擔在研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原則上不超過2項。
第七章 項目經費配套
第十九條 對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經費到賬後,學校按照一定比例提供一次性科研配套經費,其他項目一般不予配套。具體标準為:
(1)國家級科研項目,學校按到帳經費的100%給予配套,其中重大、重點項目配套經費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一般項目配套經費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省部級科研項目,學校按到帳經費的80%給予配套,其中重大、重點項目配套經費最高不超過30萬元,一般項目不超過20萬元。
第二十條 對立項無經費資助的國家級科研項目給予2萬元的資助,對立項無經費資助的省部級科研項目給予1萬元的資助。
第二十一條 對有我校署名單位的我校教職工與外單位聯合申報獲得立項資助的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我校教職工為第二、三排名,并有到賬經費的,學校給予适當的資助,其中國家級科研項目給予1萬元資助,省部級科研項目給予5千元資助。
第二十二條 科研項目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嚴格遵循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科研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負責人可憑有效票據報銷項目經費,報銷額度不超過總經費的70%;項目結題後,項目負責任人報銷剩餘經費。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原《williamhill威廉希尔官网科研項目管理辦法》(鄂經院發〔2010〕52号)同時廢止。凡國家、省和教育廳另有管理辦法或規定的,按其辦法或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科研處負責解釋。